|
|
|
 |
|
 |
|
| 主题:职评严重违规 |
|
第 3 条邮件 |
|
lxms |
|
1、xxx即是x中“中高”申报人员又是x中“职评推荐小组成员”,这是典型的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”的违规行为,既然申报,就不应该再当评委。xxx 2005——2008年8月31日没有带课(没有履行教师职责),却在2006年和2008年分别获得了市优秀班主任,市示范课二等奖。不上课,没有当班主任却获了奖,身为xxxxx却利用职务之便谋一己之私,这是典型的“以权谋私”,侵害了x中广大教师的利益。这跟没“没参加奥运会,却拿了奥运奖牌”一样可笑,这“奖牌”(证书)要么是假的,要么是捡的。请“青天”主持公道。
2、xxx自调入x中以来,没有带过一节课,没有上过一次讲台,却也成了“中高”合格申报人员,这与豫人职【2008】19号文件“中学教师年平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”的规定不符。
回复:
lxms你好!由于我们无法查证你反应的情况,故对你发贴的内容略作技术处理,请谅解。现回答如下:1、目前还没有职称申报人不可以当评委的规定,你说的“违规行为”暂不能成立。系统内的评奖和审批我们无权解释。2、申报前的初审由主管部门负责,如果你有疑问可向你校的主管单位质询。
|
| 发表于:2008年10月28日 |
|
| |
公开透明 |
|
公开查询你局出台的各项文件
回复:
公开查询工作正在加紧进行,敬请期待。谢谢!
|
| 发表于:2008年9月2日 |
|
| 主题:选派大学生村干部下村 |
|
第 1 条邮件 |
|
李好 |
|
您好!局长!乔部长强调,要充分认识从机关事业单位选派年轻干部到村任职的重要性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适应新形势、新任务、新要求而做出的一项具有重大和深远意义的战略决策,中央和省委高度重视,中组部、省委组织部做出了专门安排部署。同时,要求各地要结合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,有计划地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任职。市委对选聘大学生村干部工作高度重视,把实施大学生村干部计划作为我市的一项人才战略来实施,要求市委组织部根据我市实际,采取“三个三分之一”法,即从高校毕业生中选聘1000名左右大学生村干部,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年轻干部中选派1000名左右大学生村干部,从现有村干部、复退军人和外出务工人员中培养1000名左右大学生村干部,力争用两年的时间,达到全市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名大学生村干部的要求。他指出,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年轻干部到村任职,是当前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需要,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需要,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需要。
我县也能有这种机会,让我们在职人员到农村去锻炼! |
| 发表于:2008年8月24日 |
|
|
|
|
|